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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对深松整地项目实施合作社理事长进行集中培训
[ 索  引  号 ] 0140-06_A/2017-0922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09-24 [ 公开日期 ] 2017-09-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确保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工作的顺利实施,9月20日,郯城县农机局组织召开全县农机深松整地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会,副局长孙卫东、监督管理站全体人员、深松项目实施合作社理事长参加会议。会上,副局长孙卫东对深松项目实施合作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作业标准。全面落实《郯城县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同一地块,三年内只补助一次,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必须达到25厘米以上,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不按以上标准作业的不予验收。作业后地块须达到农户播种要求,如达不到农户播种要求,必须无条件复耕。

二、加装深松检测仪器。项目实施合作社作业机械必须安装深松作业检测仪。深松面积以市、县农机局在深松作业监管平台面积剔除重复面积、县外面积及不合格面积为准。

三、严格履行作业合同。本合作社作为深松作业的主体,不得将自己承担的深松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

四、确保作业安全,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合作社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须具备合法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确保按协议要求的时间内全部完成作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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