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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8-0529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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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5-29 | [ 公开日期 ] | 2018-05-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其劳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5月21日,高峰头司法所组织辖区内1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劳动。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社区服刑人员不怕脏、不怕累,分工合作、互相配合,表现出极高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仅一个多小时就将地面上的垃圾、杂草清除地干干净净。在劳动间隙,司法干警积极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导他放下包袱、遵纪守法、积极改造,让他真正感受到关怀,重塑生活信心。
通过此次劳动,既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又从行为上净化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了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他们悔过改造,收到了良好的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