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0607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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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6-07 | [ 公开日期 ] | 2017-06-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近年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针对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高发的严峻态势,国家密集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给予未成年人群体措施更有力、程序更严谨、领域更全面的充分保护,有效指导了各级司法机关相关工作。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新村司法所开展了以“打击虐童行为,保护儿童权益”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深入幼儿园、中小学,与未成年学生及其老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穿插多个青少年典型案例,用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向未成年人及其老师讲授了预防违法犯罪要“防微杜渐”,从杜绝自身不良行为做起;要学用结合,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勇于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实现自我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就是祖国的未来,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新村司法所将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法律保障,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