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郯城县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常态化管理模式
[ 索  引  号 ] 0109-16_C/2017-0607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07 [ 公开日期 ] 2017-05-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组织各司法所对所辖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清理与调处。并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化。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调解人员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及时将梳理上来的各类信息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归档,并逐个深入当事人家里,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其思想动态,实现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实现“矛盾不上交”。

四是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今年4月,局组织各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街道)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