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0919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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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9-19 | [ 公开日期 ] | 2017-09-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讲方法,重实效。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掌握了解第一信息。合理合法的诉求,全力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理顺情绪、尽力关怀;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危及社会稳定、干扰正常秩序的依法果断处置。
二是抓苗头,解难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重点问题、疑难信访、各类苗头隐患进行摸排建档,全面掌握,不留死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明责任,讲配合。对各司法所自行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为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各司法所与当地的信访、派出所、法庭等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按照“全面排查、分类监管、责任到人、开门接访、真情沟通、疏堵结合、软硬兼施”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切实把各类突出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