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0911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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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9-11 | [ 公开日期 ] | 2017-09-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几年来,郯城县以投资、担保公司为代表的吸收民间资本的各类公司相继出现,各个乡镇设有的业务员,不断向农村延伸,以高利率为诱惑,吸引农村资金,很多人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受到各方面的损失,甚至倾家荡产。有鉴于此,郯城县司法局精准普法,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民间借贷”普法课堂,普及民间借贷法律知识,提高群众鉴别能力。
花园乡大埠子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村民开办民间借贷普法课堂。利用社区投影仪,律师深入浅出讲解了何为高利贷、出借人将房产证交付给借款人作抵押,借款人是否高枕无忧、因离婚发生的借贷纠纷如何处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现实案例,告诫群众要警惕民间借贷陷阱,很多借贷纠纷案件往往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经济犯罪案件交织在一起,村民要守住自己的钱袋子,拒绝高额利息、高回报诱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等非法犯罪活动,增强自我防范认识和法律意识。
普法讲课后,村民们根据自己遇到的问题积极踊跃地提问,律师对村民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村民普遍反映民间借贷讲座很有必要,增强了他们合法理财的意识,避免造成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