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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水利局组织对我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进行初步验收
[ 索  引  号 ] 0117-06_C/2016-11250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25 [ 公开日期 ] 2015-12-18 [ 有  效  性 ]

12月17日,临沂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我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组由省防总办、省水文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防办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组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宋文浩陪同。

验收组一行先后抽查了沂河马头拦河闸、沭河龙门橡胶坝和郯城街道二旺村非工程措施项目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审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检查了项目建设、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等情况,听取了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验收组认为,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已按批复完成建设任务,工程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验收档案资料齐全,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运行稳定,发挥效益明显,同意该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同时,验收专家对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后续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提出了建议。

郯城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工程概算总投资187.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自动水位站9处、综合视频站5处、简易雨量站120处、简易水位站31处、预警广播信息Ⅱ型主站3处,购置手摇报警器、锣、哨、手持扩音器等70套。项目投入运行后,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预警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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