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jnb-10_D/2017-040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4-06 | [ 公开日期 ] | 2017-04-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日,接到县环境整治督查办转来的整改通知要求,县节能办高度重视,联合郯城街道、李庄镇政府等有关部门,成立散煤经营点整治检查组,明确分工,前往郯城街道、李庄镇3处散煤违规经营点开展整治行动。
检查组对该3处散煤经营点是否无照经营进行了核实,同时也发现这3家都面临着地面未硬化,煤炭未覆盖,积尘扬尘污染等严重问题。经研究决议,检查组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逾期将依法取缔,并向散煤经营者宣传告知当前的散煤治理政策,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依法规范经营。
下一步,节能办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每个散煤经营点负责人都能认清形势、明确要求,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的经营点将采取联合执法等严厉查处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散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改善县城空气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