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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四加强”提升城镇执法管理工作
[ 索  引  号 ] 0010-02_Z/2017-050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胜利镇
[ 成文日期 ] 2017-05-04 [ 公开日期 ] 2017-05-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今年以来,胜利镇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有重点、有步骤地对集镇、乡村结合部、主要道路沿线进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整合资源,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城管执法人员、市场管理人员、垃圾收运人员等28名,设正副队长各1名。强化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强调文明执法。

二、完善配套,加强工作保障。为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镇设置专门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车一辆,配齐办公执法设备,订制服装,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执法等规章制度。做到办公有场所、行为有规范、管理有制度、人人有职责。

三、明确职责,加强重点整治。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手段,开展巡逻常态化管理,以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违法搭建、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设广告为重点内容,在抓巩固、提品位上下功夫。1—4月份,共计拆除违章建筑38处,整改更换店招店牌185处。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查考核。每月对城管队员进行民主评议,实行“末位待岗”制,通过考核方式检验每个队员的整体素质,考评结果与工资挂钩。创新城镇管理模式,变单向管理为双向沟通,做到“管理先听民意”,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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