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28-03_F/2017-1017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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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10-17 | [ 公开日期 ] | 2017-10-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能源产品产量和供应端核算数据质量,做好工业能源生产统计工作,郯城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做好规模以下工业原煤、天然气和电力生产情况核实工作。
一是认真核实企业名单。根据市局下发名单,郯城县共涉及七家企业,其中五家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为太阳能发电,一家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为生物发电,还有一家企业为其他电力发电。
二是联系企业、乡镇。按照名单上企业备注联系方式,局业务人员主动与企业或者乡镇电话沟通和实地考察,就企业目前营业状态、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活动、具体位置等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同时就能源报表的具体工作进行了业务上的指导。对于联系不上的企业,局业务人员通过与乡镇联系进行认真的核实。
三是据实上报市局。经核实,郯城县抽样的七家规模以下的企业中五家企业已经停产或者注销。临沂地矿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沂昶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年底可正常上报2017年“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P306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