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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供销社党组工作动员会
[ 索  引  号 ] 0304-30/2017-093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17-09-30 [ 公开日期 ] 2017-09-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供销社党组工作动员会

9月29日上午,县供销社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社党组工作动员会,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魏新春、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于福军出息会议并讲话,县委第一巡察组其他组员、县社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基层供销社负责人、直属企业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于福军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巡察安排和具体要求。他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将巡察工作向纵深推进,本着对党负责、对县委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县社党组进行全方位的政治检验。县供销社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的通畅,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魏新春同志要求巡察工作要突出党的领导,重点检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巡察工作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供销社的自我革新和自我完善。

李华同志代表县社党组就接受和配合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他指出,巡察组到县社开展巡察工作,是推动县社作风建设的重要契机,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推动力。一定服从巡察组的安排,自觉配合和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

会议还对县社党组进行民主测评,并下发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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