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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农机局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档案整理要求
[ 索  引  号 ] 0140-06_A/2017-0727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公开日期 ] 2017-07-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了建立高标准的补贴档案,进一步加强补贴档案管理,根据工作安排,郯城县农机局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购机档案整理、查验、核对,确保购机补贴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

一份完整的补贴档案应该具备以下材料:

1、人机合影、铭牌照片打印在一张A4相纸上,注明农户姓名或合作社简称;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份;

3、购机税控发票复印件一份;

4、正式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5、正式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6、农户/合作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合作社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7、农户涉农一本通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合作社对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纳入牌证照管理的机械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原件复印并清晰可辨认,不准翻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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