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1027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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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10-27 | [ 公开日期 ] | 2017-10-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司法局红花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司法局各阶段工作部署,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基础、抓落实、求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司法工作落实到实处。
完善三级调解体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了以镇、社区和村居调委会为主体的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三级网络体系,定期下村排查走访,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抓好规范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利用指纹机签到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请销假进行严格规范的考勤;依托电子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及时掌握服刑人员的活动区域;落实每月8小时学习教育和8小时社区服务,让服刑人员在劳动实践中接受教育,悔过自新,努力提升教育矫治效果,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道德、法制、自控水平。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站,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结合工作实际,服务站开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148值班、等窗口,采取“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模式,确保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开展普法工作。集中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多次在本地企业和村居社区开展法律讲座;在镇中小学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专项校园普法活动;积极督促各居委会采取公开栏、广播、微信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实行“五位一体”管理办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行了司法所、派出所、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家庭成员“五位一体”管理办法。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卡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回访制度,定期将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发给相关负责人,采取不定期的监督管理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