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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40-06_A/2017-0414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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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4-14 | [ 公开日期 ] | 2017-04-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保证广大农机手跨区作业顺利进行,郯城县农机局依据省、市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制定跨区作业证发放程序,并安排专人负责审验证件、登记台账、上传信息,发放工作有序开展。制定程序如下:
一、严格规范发放程序。县农机监督管理站要严格审核申领机车、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按程序发放。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发放。《作业证》一车一证,并逐级向农业部登记备案,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二、坚决执行免费发放。在发放《作业证》时,要贯彻免费发放的原则,不得向申领者收取任何费用。对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登记备案。《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为加强《作业证》备案和管理工作,要及时将机手及车辆信息上传至“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 撰稿人:李 晖 邵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