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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7-0401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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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4-01 | [ 公开日期 ] | 2017-03-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今年3月19日是《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31周年纪念日,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庆祝活动,结合今年矿产管理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从矿业权设立、资源补偿费征收、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矿业执法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宣传《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热烈庆祝3.19矿法宣传日。
一是自3月19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在县局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热烈庆祝《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31周年”及“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等有关宣传口号。
二是在主要干道悬挂“依法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宣传横幅以及制作宣传牌。
三是在县局网站上刊登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等。
四是向广大市民、矿山企业发送宣传短信。
通过开展3.19矿法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增强矿业权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的意识,为全县矿产资源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