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0911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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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9-11 | [ 公开日期 ] | 2017-09-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力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稳控工作,郯城县司法局杨集司法所严格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教育、管理等项工作,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归档。同时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多样的矫正方法,帮助、教育、走访、感化社区服刑人员。对此,我所响应社区矫正发展趋势,充分体现“助人”理念,注重社区矫正工作“四坚持”。
一是坚持人性化矫正与刑罚性管理。杨集镇地处郯城县南部,全镇总面积82平方公里,共有17个社区,64个自然村,村落分布不均,数量多,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分散,大多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并且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主要以务农和打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与江苏省搭界,人员流量大,统一管理起来比较困难。针对这一特点我所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到所里报到的时间基本都定在月初,一般都安排在每个月初的1号到10号,具体时间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确定,既减少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的影响,又保证了社区服刑人员能按时到所里报到。公益劳动由集中改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委利用社区服刑人员早、晚空余时间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对村中道路,百姓大舞台进行打扫等劳动,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这样不仅体现矫正的人性化,也不失社区矫正的刑罚性,完成刑罚改造。
二是坚持集中教育、单独教育相结合。我所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每月都会集中组织或单独组织学习教育一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社区矫正文件精神、公民道德等,形式各样,有统一学习文件,也有单独谈话。并将通过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他们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意识。我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个别谈话教育,运用面对面的个别谈心教育,每月定期不定期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我所在教社区服刑人员大多是犯有交通肇事罪行的服刑人员,针对这一情况,杨集司法所积极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尤其是一些驾车条例和规范,我所积极宣传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对醉酒驾驶,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的案例进行统一整理,组织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和观看,做到警示教育。参加学习的服刑人员反映这类教育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纷纷表示后悔当初危险驾驶的行为。
三是坚持帮困解难。杨集镇地处山东南大门,距离县城31公里,地处偏远,主要以农业为主,收入主要靠出门打工,但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禁止离开规定的县市,就业压力大,收入成为问题。因此,我所十分注重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解难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思想、生活状况,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安心改造,最大限度的预防其重新犯罪。饮马庄村社区服刑人员徐某,通过教育鼓励,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开办废弃木料再加工生产板材厂,现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不仅实现自己的创业理想,同样也带动村民增收。
四是坚持个性化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经历不同,生活环境不同,因此在矫正期间,我所注重分类施教,因人施教,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并通过一人的教育转化达到以点带面、全面促进的积极作用。
郯城县司法局杨集司法所通过四坚持,成功解矫社区服刑人员90名,积累入矫人员119名,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教育、管理等项工作,及时安抚和心理疏导,化解不良情绪,消除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使其早日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