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郯城庙山:争房屋兄弟反目 巧调解重拾亲情
[ 索  引  号 ] 0109-16_C/2017-0328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28 [ 公开日期 ] 2017-03-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是你们挽救了我们兄弟手足之情,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月14日,郯城县庙山镇某村的张家兄弟专程来到庙山司法所表示感谢。张家亲兄弟因房屋归属出现矛盾纠纷,一直都未得到圆满解决。春节期间反而闹的更加激烈,以至矛盾不可调和,弟弟张某甚至扬言要将大哥张某某告上法庭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2年对于张家来说是个不幸和灾难的一年,家庭遭遇变故,父母相继因病撒手人寰,因不堪生活压力弟弟自个儿讨口饭吃到黑龙江省闯关东。虽然相隔千里,但兄弟俩关系一直很好,临行前的那一年弟弟还将自己位于村委会西南处100米的四间大瓦房暂借给了哥哥。今年春节弟弟回家探亲,为了在现居住地购置房产,打算处理掉老家的房子筹作购房首付款。但遭到了哥哥的强烈反对,哥哥坚持辩称这处宅基地是父母留下的遗产,且十多年来院落改造和院墙、地面维护一直由自己负责修缮,所以坚决不同意搬离。嫂子的指使和周围邻居的说三道四,更加导致了弟弟心理不平衡。越想越气的弟弟终于在春节过后爆发,兄弟俩一言不合发生了肢体碰撞,怨气满腹的弟弟遂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庙山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所长孙贵刚带着工作人员驱车来到现场查看,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查证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和房屋产权证明确登记为弟弟张某的名下无疑,但哥哥在诉争的房屋修缮费用也属于事实。对该矛盾的处理应从兄弟之情入手,通过调解的方式,应当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并和该村的村两委干部共同协商,研究具体的调解方案。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理、亲情、互谅互让等方面进行劝说疏导。2月12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房子归弟弟张某所有,哥哥保证以后不干涉弟弟处置该处房屋的自由和权利,弟弟张某对哥哥院落改造和修缮费用进行现金补偿。兄弟俩和好如初,纠纷得到圆满解决。2月14日,哥俩一起来到司法所表示谢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