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40-06_A/2018-05040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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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5-04 | [ 公开日期 ] | 2018-05-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认真贯彻落实《郯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10号文件切实做好“五一”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郯安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要求,郯城县农机局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平稳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五一”期间人员出行大量增加,生产经营运输繁忙,交通运输繁忙,县农机局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五一”和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不留盲点。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 。“五一”和汛期是农田作业大忙季节,农业机械田间作业频繁,县农机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农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开展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手等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作业农机具的检修和保养,保证其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作业。
三是强化汛期安全和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农机事故,要按规定迅速妥善处置,在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及时通报同级安监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