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县森林公安局积极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 索  引  号 ] 0129/2016-1026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05 [ 公开日期 ] 2015-12-05 [ 有  效  性 ]

12月4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反映称,郯城街道大黄楼村村民黄某自家的房顶坠落一只受伤大鸟,行动困难,要求前去救护。

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和县林业局森保专家第一时间赶到,经鉴定,黄某所说的大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苍鹰,因腿部受伤,无法正常飞行,坠落到房顶。民警将苍鹰小心放入纸箱中并带回县森林公安局,通过耐心细致地检查伤势、对伤口进行清理包扎、喂食饲养,该苍鹰体质得到明显恢复。为了让苍鹰得到更好的救护,12月5日上午,县森林公安局将这只受伤苍鹰送至临沂市动植物园进行救护。

为切实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县森林公安局自今年11月10日起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冬季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县森林公安局对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严厉查处。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狠抓源头管理、规范流通环节、加强市场管理等措施,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思想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多次配合森林公安保护救助放生野生动物,有效保护了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