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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三结合”推动河道清理工作
[ 索  引  号 ] 0010-06_Z/2017-110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胜利镇
[ 成文日期 ] 2017-11-06 [ 公开日期 ] 2017-11-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营造一个“水清、河畅、景美、安全”的生态环境,连日来,胜利镇坚持采取“三个结合”举措,扎实推进全镇河道清理工作,加快了生态胜利的创建步伐。

一是结合“河长制”落实,明确责任。镇“三套班”成员和包村干部、村居负责人分别担任“河长”、“河段长”,签订了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区域,建立了镇村两级联动机制,确保河道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二是健全制度。按照“不污一条河”的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对部分河道存在杂草、垃圾等,坚持按照上级规定的清理标准,认真落实到位。

三是结合环境整治,开展跟踪督查。镇河长办围绕河道清理,与环境整治工作督查组一起,抓好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完成任务较好,经镇统一验收评比获得前三名的予以奖励,完成任务不好的,对镇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予以大会检讨、经济处罚,并限时清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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