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5-10_B/2017-0222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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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2-22 | [ 公开日期 ] | 2016-10-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16年郯城县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按照局党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现有信息公开网络的基础上,规范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员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推动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做法,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将城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有关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整理、上传、维护、更新和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每个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公开信息,局机关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各直属单位信息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各有关处室工作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及时提供公开信息,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监督考核制度,认真审核信息公开的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评议反馈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责任单位:计财处)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都要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责任单位:宣教科)
(三)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
1、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务公示栏中公示的信息要做好公示登记、管理、更新,保证公示的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并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责任单位:办公室)
2、认真开展网站普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项目齐全、信息完整、维护及时、硬件完好、线路通畅等基本要求落到实处,展示城管系统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