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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被确定为全市第一批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
[ 索  引  号 ] 0014-07_C/2017-0905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7-09-05 [ 公开日期 ] 2017-08-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经部门初审、专家现场审查、联席会议研究,临沂市政府(临政字[2017]85号)确定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为我市第一批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化工园区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内,规划范围为东至工业路、西至围带河、南至皇亭路、北至玉鼎路,分南、北两个片区,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该园区被市政府确定为重点发展的化工园区。

下一步,开发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科学制定规划,健全管理体制,完善配套设施,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升园区配套能力、服务能力,确保园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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