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09-16_C/2017-032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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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3-28 | [ 公开日期 ] | 2017-01-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日,李庄司法所与李庄派出所联合调解了一起伤害纠纷案件。通过两所间联动调处,共同构建了李庄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月20日,辖区内八里屯村的郑某和王某因为一棵树的归属引发了纠纷,邻里间发生口角进而上升为“全武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郑某的脚底受伤。郑某报警后,李庄派出所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调解,稳定双方情绪后,建议郑某进行伤情鉴定,再进行后续调解。在事发的第二天,李庄司法所接到王某调解申请,王某主动要求调解,希望解决此事,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此给予肯定,同时告知王某,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要负刑事责任。通过背对背调解,工作人员对郑某也进行了劝说,毕竟远亲不如近邻,王某的悔意郑某也看在眼里。
经过前两次两所的分别调解后,最终促成了两所联动第三次调解,1月27日,两所工作人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到场,对这起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损害赔偿事项进行调解,通过前期调解工作的开展,这次调解持续了三个小时,双方当事人愿意以和解方式解决,即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书,王某一次性补偿郑某17000元。最终,邻里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两家重归于好。
“公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既整合了公安派出机关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资源,又搭建起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性尝试,李庄镇近年来两所联动形成常态,“公调对接”调处了多起纠纷,共同促进了大美李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