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403-09_A/2017-0527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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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5-27 | [ 公开日期 ] | 2017-05-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切实履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职责,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郯城县工商局决定5月中下旬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盾利剑”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关系国计民生、安全生产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的商品等为重点,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一是以专业市场、商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农村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围绕车用燃油、妇女儿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消防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子电器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三是以侵犯假冒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产品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四是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五是以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农资、种养殖、教育培训等广告宣传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六是针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公众反映突出的公用事业、垄断行业及电商、金融、旅游、物流、快递、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问题。七是重点查处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滥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商业贿赂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