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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三个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 索  引  号 ] 0010-09_E/2017-111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胜利镇
[ 成文日期 ] 2017-11-14 [ 公开日期 ] 2017-11-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胜利镇“三个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镇安监办通过安全生产标语、横幅、宣传车、致企业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到位,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督促相关企业走上安全生产科学发展道路。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实现安全生产。镇政府所有人员深入镇区企业、加油站、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摸底和备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努力让群众放心、企业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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