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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强化乡镇街道基层环保管理
[ 索  引  号 ] 0125-10_C/2017-0502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02 [ 公开日期 ] 2017-04-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全县13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2个开发区设立环保办,每个环保办落实2—3名专(兼)职人员,全部实现“三有”(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地点、有单位牌子),并明确宗旨和主要工作职责。 二是目标任务到位。根据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制定各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今年,全县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重点就是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是培训指导到位。联合各相关部门资源,通过专门或以会代训方式对乡镇街道领导和环保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建设项目“三同时”、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等管理。 四是日常监管到位。建立乡镇街道环保管理网格,明确职责,建立辖区环境管理台账,保持数据更新;加强对辖区污染源日常巡查,做好记录,随时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环保局和属地党委政府。 五是职责考核到位。年度环保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年终实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区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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