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7-0627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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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6-27 | [ 公开日期 ] | 2017-06-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郯城县国土资源局认真组织开展主题为“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活动。按照部、省厅及市局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下发《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各科室、国土所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承办的宣传活动。
一是宣传周期间,在局电子屏幕和县城主要道路的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在局门口摆放宣传标语牌,悬挂宣传条幅。
二是在县人民广场设置咨询站和宣传点。局领导和干部职工接受群众现场咨询;青年志愿者在人群集中点发放宣传特刊、彩页、折页等材料;利用宣传车在县城各主要街道进行宣传。
三是组织青年志愿者到普法教育基地郯城实验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送去各种宣传资料,向青少年讲解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四是局门户网站开设全国土地日宣传专栏,发布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公开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各国土资源所设立基层宣传点,深入辖区村庄,广泛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解答群众难题,记录群众投诉举报事项。
本次宣传活动开展协调有序、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用地氛围,增强了全社会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