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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0-02_Z/2017-031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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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3-16 | [ 公开日期 ] | 2017-03-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强势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胜利镇近日制定了“一把手负责制”、“重点工作督查制”、“一票否决制”三项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把手负责制。镇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期抽查机关作风和考勤情况,严格实施考核责任制,修订完善了镇机关干部考勤考绩制度、重点工作大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确保全镇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重点工作督查制。镇成立督查办公室,每天督促和检查机关作风建设、考勤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从源头上遏制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以及工作效能低下,办事效率不高等不良现象。
一票否决制。对重点工作考核落后的单位和村居,在目标考核中,不得评为全面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