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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7-0519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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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5-19 | [ 公开日期 ] | 2017-05-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法院执行工作视察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为人民法院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有力条件。近日,郯城县国土资源局与县人民法院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今后,县法院执行案件承办人均可通过该系统,批量受理查控(即查询、查封及解除查封)被执行人在郯城县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办理查控不动产的有关事项时,将查控(即查询、查封及解除查封)不动产的相关法律文书、执行公务证及其他必要材料以电子文书形式传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人民法院的不动产查控请求进行查控操作,并将相应查控信息以电子文书形式反馈给人民法院。
“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改传统的“窗口式”协助执行方式为现代化“平台式”网络查控,此项举措将极大提高人民法院与国土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司法成本和行政成本,加大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