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9/2016-102601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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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10-08 | [ 公开日期 ] | 2015-10-08 | [ 有 效 性 ] |
根据山东省林业厅、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林实绩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于9月15日起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及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国有林场总场2015年度造林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高质量的核查。
为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3个自查小组,每小组由正科级领导任组长,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同时配备三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自查小组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完成的平均成活保存率在85%以上的成片造林(包括一般造林、长防工程造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水系造林等)面积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到乡镇、村,落实到小班、山头、地块。对每个造林小班采用平板电脑进行现场勾绘并测量面积,然后计入小班调查卡片,并详细记录每个造林小班树种、株行距、苗高、胸径、成活保存率等情况,完善图、表、卡等各项造林档案。
通过自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实际完成新造林合格面积32135亩,其中一般造林19700亩,国家投资造林12435亩,完成新育苗5300亩,中幼龄林抚育23000亩,全民义务植树204万株,共涉及300多个村庄,899个小班,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