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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5-02_D/2017-0919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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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9-19 | [ 公开日期 ] | 2017-09-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9月14日,县创卫办技术人员对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驻地宾馆、理发店、美容会所等“五小”经营场所公共物品进行取样化验,全面体检卫生状况。
为了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为消费者创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考核标准,从小理发店、小美容院到各家宾馆饭店,每个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都要求亮证经营,所有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查体证明、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同时要求卫生消毒设施完备、三防设施齐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五病调离”、公用物品清洗消毒程序、卫生档案和消毒记录齐全,禁止吸烟措施到位。
对于毛巾、床单、剪刀等公共物品实现一戴三消,一客一消,确保沙门氏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菌等有害菌群控制在合格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