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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5-02_D/2018-0324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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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3-26 | [ 公开日期 ] | 2018-03-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3月22日,省河长办一行到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检查考核验收沂河“清河行动”工作,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张强及市、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陪同。
考核组从沂河“清河行动”任务清单中随机抽取了位于埝东村的一处违规养殖场,到现场对清河项目的坐标进行了精确核对,对违法行为清理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郯城县的“清河行动”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张强表示,郯城县将根据考核组的要求,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继续加大清河力度,对全县所有河湖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启动“清河行动”回头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