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国土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 索  引  号 ] 0112-05_A/2016-1115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15 [ 公开日期 ] 2016-11-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全力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提高监管能力。按照“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原则,督促各矿山企业完善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同时加强了对环境治理保证金的收缴力度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切实加强矿山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地质环境管理意识深入民心。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生态恢复。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坚持“谁开发,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通过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治理恢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