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40-06_A/2017-0811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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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8-11 | [ 公开日期 ] | 2017-08-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8月7日,郯城县农机局院子里一早便开来了十几台大型拖拉机,这是该局今年首次进行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工作。今年郯城县共申请补贴资金1850万元,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实行资金额度范围内先购机后补贴。补贴遵循“统一报名、一次取号、分类排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按照“先补敞开—其次重点—剩余资金补其他”的顺序进行。
郯城县农机局分管购置补贴工作的负责人表示,今年补贴工作较往年晚,是因为补贴工作程序变化很大,第一次实行先购机后补贴的政策。今年补贴范围由2016年的11大类34小类70个品目调整为11大类35小类68个品目,新增水肥一体化和精准农业发展机具。我县为进一步引导主要粮食作物和大宗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机具装备水平,统筹兼顾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机具装备。对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花生联合收获、棉花采摘、秸秆粉碎还田、青饲料收获、果类蔬菜收获、水肥一体化、高效植保、残膜回收、畜禽生产等机械设备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对贫困户、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购机实行优先补贴。对与深松机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秸秆打捆机、育插秧机械进行重点补贴。根据农业部、省农机局要求,所有安装国Ⅱ柴油机的农业机械不再予以补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国Ⅱ机冒充国Ⅲ机申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否则按骗补、套补行为处理。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给予取消补贴资格、加入黑名单等处罚。
为了规范补贴,严防套补、骗补现象的发生,让国家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那些切实需要的农机手手中,更好地服务农机化事业发展,郯城县农机局严格补贴验机程序,要求必须现场验机,人机合影,手续齐全后,工作人员当场对人、机、证、票、号、折等一一进行核实后,方可享受到补贴。
近几年,中央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郯城县农民购机热情一直不减,大型机械及联合收获机有广阔的用武之地。小麦、水稻等基本上达到生产全过程全程机械化水平,秸秆打捆机、高效植保机、切碎还田机得到了有效推广,总体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另一方面,保护性耕作技术越来越受到重视与推广,购买大型机械及配套的免耕播种、深松整地机具的农户也随之剧增。新式先进的大型农机加快了农业机械换代升级的步伐,促进了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