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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公安局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大巡查
[ 索  引  号 ] 0129/2016-101301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6-10-13 [ 公开日期 ] 2016-05-27 [ 有  效  性 ]

为切实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森林公安局要求,结合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实际,5月17日,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和辅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大巡查。

本次巡查行动主要对我县辖区内的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地展开集中大清查,一旦发现有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巡查组对林农、林区游客以及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

今年以来,县森林公安局多次组织开展了“春季护航”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针对非法猎捕、杀害、出售、运输、收购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专项行动期间,县森林公安局积极与县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县检、法机关支持,从严从快移送起诉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从重审理判决一批犯罪嫌疑人。日前,焦某某、王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已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焦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0元;王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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