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高峰头镇三道“保险”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 索  引  号 ] 0007/2016-102701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高峰头镇
[ 成文日期 ] 2016-10-26 [ 公开日期 ] 2016-10-26 [ 有  效  性 ]

高峰头镇三道“保险”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调度。召开涉农资金监管业务培训会,邀请县农机局专业人员讲解,使参会人员熟悉涉农项目类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村级资金监管台帐业务流程,保证相关责任人会监督。

二是规范管理。制订《高峰头镇涉农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要求村严格按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办事,村级所有涉农资金必须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帐。

三是落实责任。镇主要负责人与各包村干部签订年度监管工作责任书,实行保证金制度,对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和村给予表彰奖励,对监管不力的村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