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35-09_D/2016-110902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6-11-09 | [ 公开日期 ] | 2016-11-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食药监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自9月1日起,针对当前学生集中返校、用餐量大幅增加,校园食堂经过假期闲置后容易滋生大量食源性病菌以及秋季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等特点,郯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启动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以坚持防控学校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主要目标,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类问题进行深入排查,自主对照上学年监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完成跟踪整改。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堂日常检查监管措施
加大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建立学校食堂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和监督抽验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严查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
加大校园周边餐馆、小餐饮查处整治力度,督促规范安装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配备消毒柜、灭蝇灯、捕鼠夹、纱门窗等。配备足够数量的带盖泔水桶、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
四、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应急管理,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