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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0-09_E/2016-112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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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6-11-23 | [ 公开日期 ] | 2016-11-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镇安监办、派出所、国土办、中心校、卫生院、供电所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严肃责任,细化各个部门的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有人管事,按制度办事。
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对辖区内路段、桥梁、超市、学校、企业等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做到摸清底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加强督导,有序推进。组织六个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小组,定期深入所包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对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进行检查、指导、监管,有针对性对安全生产设备配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进行检查,对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进行隐患复查。
截至目前,已下发整改通知书5件,取缔非法加油点1个,拆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煤锅炉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