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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工商局三项措施积极应对“双十一”购物节
[ 索  引  号 ] 0403-09_A/2016-1108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08 [ 公开日期 ] 2016-11-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工商局三项措施积极应对“双十一”购物节

 

“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即将来临,郯城县工商局以省工商局网络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以网络执法工作为抓手,采取四项举措,主动应对“双十一”网络购物节。一、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面对“双十一”网络商品交易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历年来“双十一”期间的突发情况,及早制定了“双十一”应急预案,包括网购消费提示、消费维权快速受理渠道、网络经营者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从执法力量到装备器材,随时做好打击电商违法违规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合法权益。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利用12315平台和省网监平台的在线投诉功能,及时受理网购消费投诉。重点抓好转办、督办、协办,建立完善网络消费投诉快速受理、分流、调解机制,及时高效地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在网购高峰期,安排好人员值班,确保电话畅通,咨询、投诉处理及时高效。三是加强内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整合系统内部市场监管、广告、商标、消保、竞争执法等业务条线监管资源,按照业务归口、线上线下职责统一的原则,齐抓共管,形成内部监管合力。对外加强与涉及网络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现、源头追溯、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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