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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5-02_D/2017-0108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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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1-09 | [ 公开日期 ] | 2017-01-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春节期间是食品、酒水消费的高峰期,也是不法商户制假售假、违规经营的活跃期,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1月5日,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配合下,对辖区超市、酒水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认真核对经营者的证照信息,详细了解商品的进货渠道,并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深入到经营场所及仓库,重点检查了酒水、糖果、食品等消费量较大、易变质商品的摆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违法经营行为。对逾期未年审、超范围经营等存在的问题,当场给予指导,要求经营户限期整改,同时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
据了解,整个春节期间,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春节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