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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县物价局被评为2016年度全县税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 索  引  号 ] 0202-09_Z/2017-0619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19 [ 公开日期 ] 2017-03-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3月28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财税工作会议,县物价局被表彰为2016年度全县税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郯城县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认定职能作用,依法开展税收征收协助,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自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以来,共办理涉税财物认定1100余件,认定金额近5亿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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