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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统计局圆满完成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工作
[ 索  引  号 ] 0128/2016-1026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6-10-26 [ 公开日期 ] 2016-10-26 [ 有  效  性 ]

 

 郯城县统计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摸清家底,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固定资产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清理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清理程序严格、细致地进行清理,确保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台账)、账薄三者一致。
    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分为实物清查工作组、财务帐册工作组、使用台帐工作组、资料整理工作组,明确规定各工作组的责任人、组员、分工范围。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组,安排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清查登记人员。

  三、循序渐进,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是对全局的电教、仪器设备、图书、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置的固定资产,查出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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