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8/2016-1026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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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0-26 | [ 公开日期 ] | 2016-10-26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统计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摸清家底,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固定资产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清理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清理程序严格、细致地进行清理,确保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台账)、账薄三者一致。 三、循序渐进,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是对全局的电教、仪器设备、图书、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置的固定资产,查出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