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2016-1024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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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0-24 | [ 公开日期 ] | 2016-10-24 | [ 有 效 性 ] |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和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城乡公共安全隐患,改善人民和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郯城县出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利用3个月的时间,以2016年10月1日为节点,全面清理和查处2013年以来,2016年9月30日之前已经形成的违法建设。方案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控制为主,区别对待”的原则,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全民参与”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舆论宣传、督查考核等系列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建设管理秩序,实现对新生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零容忍、严打击、零增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