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010-16_C/2018-052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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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5-23 | [ 公开日期 ] | 2018-05-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切实发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职能,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胜利镇司法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以“便民、优质、全面”为主导,多措并举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辖区居民法律援助提供绿色通道。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胜利镇司法所利用各类节日的有利时机,以发放宣传单、开展普法知识讲座、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板等多种方式,面向辖区内群众开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集中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室,建立常规联络机制。近日,胜利镇司法所在辖区6个社区挂牌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室,联络室的联络员由司法所和社区成员组成,同时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援助咨询。
三是简化法律援助手续,提供便民服务。对老弱贫残的申请人或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针对农民工讨薪、请求工伤赔偿的,坚持调解先行的原则,尽量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围绕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在协助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四是及时回访,完善反馈机制。胜利镇司法所所通过逐一检查法律援助案卷、做好群众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等方式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规范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