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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0-07_G/2018-052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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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5-23 | [ 公开日期 ] | 2018-05-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积极宣传。利用宣传单、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安全知识送到门、安全服务送到村、安全宣传读到户,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深入百姓。
二、排查隐患。主动加强与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重点道路进行安全隐患的拉网式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努力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联合执法。镇综治办、派出所、农机站开展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及时对辖区内营运车辆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性能等进行检查,保证车辆符合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四、应急服务。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三个必须”要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镇内信息关注,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确保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