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403-09_A/2016-110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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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6-11-08 | [ 公开日期 ] | 2016-11-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双十一”消费要谨慎,郯城县工商局发布7个提醒
在“双十一”网购节来临之际,郯城县工商局发布7条网购提醒,提醒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避免在网购行为中上当受骗。
一是小心低价陷阱。有的购物网站中,东西看着便宜,但买到手时算算总账,加上运费,就不像想象中那么划算了。有些网站的标价动辄5折甚至3折,其实所标的原价都会比网下的要贵。因此,广大消费者要尽量多对比,不管网上网下,要对你所要购买的东西有个大概了解,到实体店看看到底标多少钱,然后再确定它在网上确实便宜,而且质量过硬,再考虑购买。
二是小心虚假宣传。在网购中,经营者网上宣传资料也多存在虚假的情况。广大消费者找到需要的商品后,不要着急拍下。先多给店主留言,和店主交流,确定邮费和交易商品的一些细节问题,了解货物的质量、号码、功能、售后服务、有没有保修甚至全国联保(主要指电器类),小心一些虚假的宣传。
三是小心“秒杀”骗局。平时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东西,秒杀时可能只需一元、10元,需要刷屏才能抢到。但是,秒杀也有陷阱,比如一元抢下来的商品,却发现运费要50元,远远超标;还有秒杀商品不实行三包,没有质量保证等。广大消费者购买前想清楚秒杀的商品是否是自己需要的,而且花时间刷屏和等待是否值得。此外,对于秒杀的商品是否有附加条件一定要看清楚。
四是“支持专柜验货”不可轻信。“双十一”中,很多网络专柜代购店是消费者购物的热门选择。但也有些打着“正品保证”、“支持专柜验货”旗号的卖家可能是假货、高仿货的来源。多数在网上购买的商品,专柜并没有“验货”的义务,也并未与任何网店达成验货协议,因此“支持专柜验货”的承诺不可信。
五是慎用二维码“支付”。网购尽量选择信誉佳的卖家购买,并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最好不要通过刷“二维码”支付或汇到个人帐户,以防不法分子盗取个人账户等信息。
六是货品签收前要验货。如果是快递,购买者务必当着快递员的面检查一下商品。如果是邮局也可以当着邮局工作人员的面当场检查,发现问题可以拒收,这时一定要注意请承运公司出据证明,马上和对方联系,对方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投诉对方。
七是商家不予“三包”要勇于维权。当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联系商家,可能出现商家拒绝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服务的情况。此时,要注意保存有关单据,商家送货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在遇到所购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