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9/2016-10260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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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11-18 | [ 公开日期 ] | 2015-11-18 | [ 有 效 性 ] |
为贯彻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搞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11月18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郯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沿山乡镇(街道)分管乡镇长、林业站站长,国有林场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史志办主任朱文江主持,县林业局局长毛贵川传达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郯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实施有关成员单位包乡镇(街道、林场、景区)森林防火责任制的通知》,县政府副县长谷礼勇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部位。清泉寺林场(国有清泉寺林场、国有马陵山林场)和郯城街道、高峰头镇、红花镇、泉源乡四个重点乡镇以及马陵山旅游景区管委会辖区是全县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要全面防范,严防死守,确保部署到位。二是把握重点时期。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以及部分重点乡镇在防火期内逢庙会的时间,是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重点防范,确保监控到位。三是抓住重点环节。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防范措施到位。四是管住重点人群。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出旅游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做到不漏一人。
谷礼勇强调,进入新年度防火期,各有关责任单位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现代媒体,以及林区道路固定宣传牌、警示牌等媒介,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和典型案例。二要坚决管死野外用火行为。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令,沿山乡镇和国有林场要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严禁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放鞭炮、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埂等野外用火,加强对林区群众生产用火管理。三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县森林公安局和沿山乡镇派出所要加大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林业部门正常执法的行为。防火关键时期,必须进驻林区,靠前排查,靠前侦破,提前介入。辖区发生火情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火场,搜集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全力迅速侦破。坚决查清火灾原因,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