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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四个优化”强化社会救助水平
[ 索  引  号 ] 0010-02_Z/2017-0223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胜利镇
[ 成文日期 ] 2017-02-23 [ 公开日期 ] 2017-02-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胜利镇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紧紧围绕“四个优化”强化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优化服务窗口。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了“一门受理”服务窗口,明确专人负责。对于居民提出的低保救助、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等8项救助申请,都可以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进行申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具体的申报内容,为其介绍相关救助政策,一次性告知申请相关救助所需的材料,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政策“一口清”、业务门门精。同时填写《社会救助登记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办,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极大地提升了社会救助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实现“求助有门、门里有人、人人全能、能解急难”的工作目标。

二是健全服务制度。服务窗口统一悬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体系图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流程图,同时,推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群众到窗口办事一问就知、一看就明、一听就懂、一办就成,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三是优化服务程序。不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程序,完善“三公三审一评议”工作流程,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及时。

四是完善服务体系。推行“救急难”三级救助体系。除了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门受理”服务窗口外,在28个村(居)分别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聘请了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实现机构、人员、网络“三位一体”全覆盖,搭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整体联动、立体覆盖”的长效便民服务格局,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到主动征集、主动发现、主动救助,使社会救助工作更便民、更及时、更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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