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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便民服务窗口提升服务效能
[ 索  引  号 ] 0109-02_Z/2016-1201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6-09-06 [ 公开日期 ] 2016-09-06 [ 有  效  性 ]

9月5日,郯城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正式投入使用,普通困难群众到该窗口申请,即可享受法律工作者面对面的法援服务。

一是完善功能区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中心位于郯城县司法局新打造的郯城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有来访群众等候区、接待区和申请受理区、律师值班、私密谈话室、饮水区等业务功能区用指示牌划分开,明确职责。完善窗口设备,能够满足群众的不同需求,相比之前的办公布局,无形中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二是配齐轮椅、拐杖、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方便残疾人出入。在大厅的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办事流程、申请所需材料等内容,并在大厅设有法律服务超市、查询机,方便受援人自己挑选律师,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来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坐班,严格要求在接待来访、来电群众的法律咨询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改进服务态度,规范履行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等职责。

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的建成极大方便了群众来访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服务高效、便捷、贴近群众的特点。同时也标志着郯城县法律援助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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