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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24-04_H/2018-0109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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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09 | [ 公开日期 ] | 2018-01-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省厅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案要求,郯城县审计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由局分管领导任审计组长,跨科室整合审计力量组成审计组。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细化审计目标到人,在分工不分家的前提下各揽一块,对照方案先学习后审计逐步推进。审计实施中根据各职能部门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先吃透各相关单位的任务、计划和完成目标,然后根据其实施完成情况逐条对比,以督查考核的角度去审计,并深层次的分析目标任务未达标的原因。同时根据各级河长制要求,重点关注“清河行动”计划实施和完成情况。图为审计人员对沂河沿线各乡镇清河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审计。(杜金勇、林琳)